广州原配成功追回丈夫赠与小三钱财的实用指南--广州婚姻出轨调查机构
发布时间:2025-05-30 00:58浏览次数:
案例详情:幸福婚姻的破碎与觉醒
林女士和丈夫何先生在广州打拼多年,共同经营着一家颇具规模的广告公司。他们育有一个可爱的孩子,生活看似幸福美满。但最近一段时间,林女士察觉到丈夫的行为有些异常。何先生频繁加班,回家时间越来越晚,对林女士和孩子也逐渐变得冷漠,手机不离身,还总是小心翼翼地回避林女士查看。
凭借女人的直觉,林女士怀疑丈夫可能有了外遇。但怀疑并不能解决问题,为了获取确凿证据,林女士经朋友介绍,联系了一家专业的广州婚姻出轨调查机构 —— 广州盈海婚姻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07 年,拥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咨询师和丰富的调查经验,专为市民提供婚姻、家庭疑难咨询以及配偶外遇咨询取证等服务。
专业调查:抽丝剥茧,真相渐明
广州盈海婚姻咨询有限公司的调查团队在接到林女士的委托后,迅速制定了详细的调查计划。他们首先对何先生的日常行踪进行了密切跟踪。经过多日的蹲守,发现何先生经常前往天河区的一处高档公寓,每次停留时间都较长。终于,在一个周末,调查人员成功拍摄到何先生与一名年轻女子手牵手亲密出入公寓的照片和视频,基本可以确定两人存在不正当关系。
同时,调查团队通过合法途径,协助林女士梳理了何先生的财务状况。他们发现,在过去的一年里,何先生通过支付宝、微信以及银行转账等多种方式,频繁向该女子的账户转账。转账金额大小不一,既有几百元的日常开销,也有上万元的大额转账,累计金额高达 180 余万元。此外,还有多笔消费记录显示,何先生为该女子购买了大量奢侈品,包括名牌包包、首饰以及高档汽车等。
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调查团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每一项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他们深知,这些证据将成为林女士维权的关键,任何一点瑕疵都可能影响到后续的法律诉讼。
法律诉讼:以法为剑,捍卫权益
手握充分证据后,林女士在律师的陪同下,与何先生进行了一次严肃的谈话。面对确凿的证据,何先生无法再继续隐瞒,不得不承认了自己与小三的婚外情。然而,当林女士提出要他配合追回给小三的钱财时,何先生却表现出犹豫和推脱,他声称小三可能不会轻易归还这笔钱,而且担心事情闹大后会对自己的生意和声誉造成影响。
林女士对丈夫的态度感到失望和愤怒,但她并没有因此而退缩。既然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她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权益。林女士在律师的帮助下,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何先生和小三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法院确认何先生对小三的赠与行为无效,并判令小三返还全部受赠款项。
具体法律依据剖析
-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界定:根据《民法典》第 1062 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林女士和何先生共同经营广告公司,何先生在此期间的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他擅自将这些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显然侵犯了林女士对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 家事代理权的限制:家事代理权是指夫妻因日常家庭事务与第三人为一定法律行为时相互代理的权利。但需明确的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明确指出,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但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如大额财产赠与等行为,一方擅自决定则超出了家事代理权的范围。何先生对小三的赠与行为,金额巨大且并非基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其单方面的处分行为不能代表夫妻双方共同意思,侵犯了林女士作为共同财产共有人的权利。
- 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无效:从公序良俗原则来看,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负有相互忠实的义务。何先生与小三存在婚外情,并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的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善良风俗。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婚姻家庭的稳定,也损害了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基于公序良俗原则,认定此类赠与行为无效。如 “冯某慧与李某赠与合同纠纷抗诉案” 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因婚外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的,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依法应当认定无效。无过错一方有权向受赠人追回全部赠与财产。
在诉讼过程中,林女士的律师依据上述《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法庭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同时,向法庭出示了由广州婚姻出轨调查机构收集到的一系列证据,包括何先生与小三的亲密照片、视频,以及详细的转账记录和消费凭证等。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了何先生的赠与行为以及赠与财产的具体金额。
面对林女士一方强大的证据和有力的法律论证,何先生和小三在法庭上逐渐处于劣势。小三试图狡辩,称这些转账和财物是何先生对她的借款或者是正常的恋爱赠与,但她无法提供任何有效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说法。最终,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林女士一方的观点,判决何先生对小三的赠与行为无效,小三需全额返还 180 余万元的受赠款项。
成功执行:权益终得维护
虽然法院已经做出了判决,但林女士知道,要真正拿回这笔钱,还需要关注判决的执行情况。因为在现实中,有些小三可能会采取各种手段逃避执行,转移财产。为了确保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林女士和律师密切关注小三的财产动向,并及时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法官在接到申请后,迅速采取行动,对小三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了全面查询和冻结。经过一番努力,最终成功将 180 余万元的款项执行到位,林女士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
